成都燃气首个区域外分布式能源项目连现环境违法 子公司遭罚款
成都燃气(603053)近日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下称“成都液化”)于1月25日收到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成都液化的相关项目存在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的有关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成都液化罚款17.71万元。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成都液化并非初犯,其已经连续两次被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查出环境违法行为;公司涉事项目为成都燃气首个区域外分布式能源项目。
(图据成都燃气官网)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成都液化的上述违法行为有更详细的表述。
2023年8月31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龙泉驿支队执法人员根据双随机线索情况,依法对位于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川橡路568号的成都液化“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下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成都液化通过私设暗管,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023年9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向成都液化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拆除暗管,停止违法行为,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排放处置水污染物的要求。
2023年11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向成都液化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拟处罚款20.83万元。成都液化提出了听证申请和陈述申辩,希望能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经对公司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根据案审会决议,决定在《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金额基础上下浮15%,即处以罚款17.71万元。
企查查显示,成都液化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为1.53亿元,由成都燃气100%持股。
2017年9月,成都液化中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成都燃气招股书显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规模为2355.85万元,投资期限为20年。项目计划建设一台2000千瓦时天然气发电机组及燃气锅炉、余热锅炉等,建成后利用设备向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
华润燃气网站曾介绍,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预计可新实现2000万立方米的年供气规模,是成都燃气首次进入工业类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领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9年5月,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正式投入运营。成都燃气当时表示,该项目是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外建成的第一个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运行后,日用气量约4万立方米,年均能源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不仅填补了公司在蒸汽供应类项目上的空白,同时还培养了综合能源供应类项目市场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成都燃气还称,未来公司将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及天然气在新领域的运用,向增值服务领域延伸,逐步从单一的燃气供应商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变。
这个被各方寄予厚望的项目却连续出现环保问题。
2023年6月7日,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成都液化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司实施了“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的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7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向成都液化下达了决定书,责令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当时认为,成都液化系初次违法,并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于2023年7月重新录入了第一季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信息,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我局集体讨论决定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