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8-28 17:00  倍加洁(603059)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注:因上述修订引起的条款编号适应性顺延、引用条款所涉编号相应变化以及部分标点的规范修订,鉴于均不涉及实质性条款内容变更,因此未逐条列示具体修订内容。除上述各项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42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上述制度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其中第4、6、8、9、10、19、23、24、2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4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文生先生、嵇玉芳女士、丁冀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李刚先生、李志斌先生、程德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志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李刚先生、李志斌先生、程德俊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将依法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由股东会选举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上述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职,任期三年。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要求。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一、张文生先生简历

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8月至1985年12月就职于扬州市杭集塑料包装厂,任技术员。1986年1月至1988年12月就职于扬州市新生塑革针织厂,历任技术员、总账会计。1989年1月至1990年12月就职于扬州市杭集工业供销公司,任销售员。1991年1月至1996年12月从事牙刷产品生产制造的个体经营。1997年1月起至2016年6月任明星牙刷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善恩康董事长,江苏明星牙刷、倍加洁日化、美星口腔、南京沄洁、佳吉投资、烁阳新能源、扬州明星牙刷执行董事,恒生模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小倍一号、小倍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扬州农商行、薇美姿董事,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牙刷分会会长,江苏省牙刷行业协会会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张文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0股,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倍一号”)69.29%股权,持有公司股东南京小倍二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倍二号”)93.40%股权,与小倍一号、小倍二号为一致行动人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嵇玉芳女士简历

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就职于扬州市邗江区商业贸易局。1997年1月至2016年6月历任明星牙刷财务部职员、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薇美姿董事,嘉华创投监事。

截至目前,嵇玉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小倍一号4.49%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丁冀平先生简历

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师、市场总监。2003年1月至2010年7月,就职于南京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并购总监。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凯石长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6年6月至今,就职于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复百澳(苏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星辰电源有限公司、江苏东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善恩康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户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冀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一、李刚先生简历

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至2021年任空军军医大学(原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教授;2021年退休,现任陕西省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2022年9月至今,任倍加洁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西北大学医学院口腔预防医学教研室主任。

截至目前,李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二、李志斌先生简历

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997年8月至今,就职于扬州大学商学院,专业领域为会计学与财务管理,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22年9月至今,任倍加洁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志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三、程德俊先生简历

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康奈尔大学工业与劳动关系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6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5月至今,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倍加洁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程德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44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1,191,422.78元,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0,099,489.6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191,422.78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0,448,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35,896.0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暨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暨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倍加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45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登载《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03、2.0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1、3.02、3.03、4.01、4.02、4.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特别提醒,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到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1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手续”字样,信函应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魏巍;

2、联系电话:0514-87497666;

3、电子邮箱:weiwei@perfct.com;

4、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46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

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三号 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支、片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刷丝、塑料粒子、无纺布等。

1、刷丝

2025年半年度比2024年半年度采购均价下降12,059.33元/吨(不含税),降幅约8.37%。

2、塑料粒子

2025年半年度比2024年半年度采购均价下降29.6元/吨(不含税),降幅约0.34%。

3、无纺布

2025年半年度比2024年半年度采购均价下降263.43元/吨(不含税),降幅约2.15%。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47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4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倍加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倍加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倍加洁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文生先生、嵇玉芳女士、丁冀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李刚先生、李志斌先生、程德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暨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14点30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48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8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倍加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倍加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倍加洁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