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65公司简称:宿迁联盛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2,569,027.16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4-056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08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司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
2024年0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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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4-054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3.3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7,241.46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69,027.16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2024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6.4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股东大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准予董事会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4-050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由董事长项瞻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宿迁联盛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69,027.1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和《宿迁联盛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和《宿迁联盛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4-057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9日(星期一)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2日(星期一)至09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china944.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09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9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林俊义先生
董事会秘书:谢龙锐先生
财务总监:李利女士
独立董事:徐裕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09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2日(星期一)至09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china944.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龙锐先生
电话:0527-82860006
邮箱:irm@china944.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4-055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拟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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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包括对条款序号的调整、对大写数字改为阿拉伯数字表述的修改、根据《公司法》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股东会会议”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无实质性修订涉及条目众多,故不进行逐条列示。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为提供应对公司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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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4-053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9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415,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1,787,893.9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66,627,106.0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33,191,869.83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3,191,869.83元,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4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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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4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投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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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后的余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4-052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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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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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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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证券简称:宿迁联盛公告编号:2024-05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小龙先生主持,应出席会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宿迁联盛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