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24-028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4日10点
召开地点: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47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
至2024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20日和6月2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47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6月2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电话:025-52726394
传真号码:025-52726394
联系人:钱川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24-025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上述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已采用邀标方式公开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75万元/年。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24-026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全部监事列席会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24-027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经达到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综合考虑监管合规要求、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三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8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419人。
(9)财务信息及客户情况:天衡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61,472.8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062.01万元。天衡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9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8,123.04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莉,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过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春霞,2018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宏斌,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75.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5.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截至2023年度,公司已连续聘用立信12年,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任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将自2024年度起聘任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立信及天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沟通同意,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了新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此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情况进行了审议,认可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选聘的中标结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完备的审计工作方案,派遣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符合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