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73 公司简称:彩蝶实业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6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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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之“C17纺织业”之“C176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纺织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型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我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消息,2022年纺织行业面对市场需求疲弱、原料成本高企、贸易环境更趋复杂等因素冲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统筹短期平稳运行目标与中长期高质量发展任务,努力克服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其中,涤纶长丝业务生产的DTY可以用于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的生产,同时染色及后整理也是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生产的必要工序之一。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主要服务为染整受托加工。公司涤纶面料业务下游以服装生产企业为主,同时涉及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无缝成衣业务下游主要为服装销售业;涤纶长丝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下游主要为面料生产企业。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涤纶面料织造环节的原材料主要为涤纶DTY、涤纶FDY,亦有氨纶、锦纶及纱类等,涤纶面料染整环节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的原料为染料、染色助剂、定型助剂等。涤纶面料织造所需的涤纶DTY部分为公司自主生产,部分由公司采购部根据库存储备、客户订单情况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外购的涤纶DTY、涤纶FDY优先考虑质量及供货稳定的因素。染整环节所需的染料、助剂采购实行“以产定购”和“提前备货”相结合的模式,综合考虑订单需求与染料质量进行采购。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及生产工艺差异情况,公司直接对外采购部分成品面料。
(2)无缝成衣
无缝成衣的原材料主要为氨纶、锦纶、纱类、涤纶DTY等,所需的涤纶DTY部分为公司自主生产,部分由公司采购部根据库存储备、客户订单情况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原材料具体品种规格的选择与确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①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或所提供的样品进行研发分析,确定原材料的构成并执行采购或自主生产;②由客户指定原材料构成,公司按照客户要求进行采购或自主生产。
(3)涤纶长丝
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为涤纶POY,该等原材料由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进行自主采购。其中,由于涤纶POY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在涤纶POY市场价格处于低位时,一般会采取备货策略,从而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减轻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供应商的选择遵循质优价廉、地域就近的原则,公司会同时选择若干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涤纶POY原材料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内知名、与公司地理位置接近的企业。市场上涤纶POY供应充足,价格每日在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价格透明。
(4)能源
公司生产用水以京杭大运河支流水为主,城市市政供水为辅;公司经批准在浙江省京杭大运河支流取水,经净化、软化等处理后供生产使用。公司生产所用天然气由湖州南浔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供应,供应充足。公司生产所用蒸汽由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供应,供应充足。公司生产所用电力由国家电网供应,供应充足。
2、生产模式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公司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即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和交货期限组织生产,该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库存,减少资金占用。
在生产组织方面,公司涤纶面料生产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方式。产品所涉及的大部分工序由公司自主完成,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部分涤纶面料产品的织造工序,后整理涉及的印花、拉毛、磨毛等工序由外协厂商完成。
公司在选取外协生产商时,对资质、工艺、设备状况、质控制度进行充分的调研,综合考虑外协厂商质保体系、生产能力、交期、价格及服务质量等因素后进行选择和评估。具体安排外协生产时,公司根据自有生产能力的情况确定外协需求,向合格外协生产商下达订单,同时根据外协产品的工艺技术、合格率等与外协厂商议定价格。
(2)无缝成衣
公司无缝成衣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提供的样品款式、面料等要求进行设计打样并组织生产。公司无缝成衣生产同样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方式,部分无缝成衣产品的织造、染色、缝制等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3)涤纶长丝
公司涤纶长丝产品规格类型多样,采取“提前备货”为主,“以销定产”为辅的生产模式。“提前备货”主要针对标准化产品,综合历史经验和生产规划,根据市场需求预测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提前备货生产,该模式能够缩短产品交货周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以销定产”主要针对部分定制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采购对应原材料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包括直接客户、一般贸易客户和特殊贸易客户三类。直接客户,该类客户采购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加工面料、服装、家纺等下游产品;一般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向公司下单采购产品,之后寻找合适的下游厂商并销售产品。一般贸易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时未明确产品销售对应的下游厂商;特殊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自下游领域的生产商处获取订单,随后按照下游生产商的要求寻找合适的供应商组织采购。特殊贸易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时已明确产品销售对应的下游领域生产商。
公司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等方式接洽客户,对有合作意向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管理,经过前期与潜在客户接洽、打样并确定双方可合作后,销售部基于潜在客户的采购数量、合作关系、运输及包装要求等因素综合评估进行报价,最终通过商务谈判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条款,并建立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时,因语言和文化等差异获取客户信息途径相对有限,部分订单系居间商介绍,居间商介绍潜在客户后,公司评估潜在客户资信情况,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管理,销售人员结合潜在客户采购规模、产品报价、公司产品利润等情况与居间商协商确定佣金的计算依据和比例,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公司与居间商签订佣金协议,由此获得居间商介绍的销售订单。
公司主要业务的销售模式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及途径如下: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公司涤纶面料的销售兼有内销、外销,以外销为主。主要客户分为三类,其一为直接客户,该类客户采购涤纶面料主要用于生产加工服装家纺等下游产品;其二为一般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向公司下单,随后销售给不同的下游厂商;其三为特殊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自下游领域的生产商处获取订单,随后按照下游生产商的要求向公司下单,并将产品销售给对应的下游生产商以赚取差价。公司涤纶面料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居间商介绍等接洽潜在客户,并按照潜在客户要求进行打样,经潜在客户确认后形成生产工艺单,双方协商形成最终报价,通过合同书、形式发票、网上订单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潜在客户确立销售关系。
公司染整受托加工业务均为内销,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客户介绍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经业务员前期开拓或客户介绍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系后,根据潜在客户提供的颜色、染料类型等要求进行打样,并交潜在客户确认,打样过程中记录染料用量、注意事项等,形成生产工艺单,以此作为生产标准及报价基础,双方对公司提供的报价协商后形成最终报价并开展合作。
(2)无缝成衣
公司无缝成衣的销售兼有内销、外销,以外销为主。公司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居间商介绍等方式接洽潜在客户。公司无缝成衣销售为OEM模式,即公司依据客户授权,按照客户提供的样品款式、面料等要求进行设计打样,经客户确认后形成生产工艺单,双方协商形成最终报价,通过合同书、形式发票、网上订单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确立销售关系。
(3)涤纶长丝
公司涤纶长丝的销售以内销为主,兼有少量外销,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和客户介绍获取订单。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产品成本核算、供需状况确定产品价格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以价格表形式发放至销售部门,销售部门根据价格表执行销售活动。同时,对于部分定制化产品,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报告期内,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销售方式,部分客户存在先货后款的情况。
(4)定价模式
公司不同类型产品的定价模式略有差异,但对于同一类产品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时,均采用统一的定价模式。同时,公司产品及受托加工服务均为买断式销售,非因质量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退换货责任。
①涤纶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及无缝成衣的定价方式
因涤纶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及无缝成衣的订单多数为个性化订单,因此生产时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在接受订单前,一般会根据客户的工艺或目标要求进行打样,并在打样的基础上估算成本。同时公司考虑历史合作情况、订单数量、产品市场行情、客户要求、产品定位、自身产能状况等因素提出利润额或者利润率,以此形成产品报价,与客户协商,从而确定订单价格。
在客户重复下单或工艺成熟度较高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跳过打样环节直接估算产品成本和目标利润,或直接形成产品报价,与客户协商。
②涤纶长丝的定价方式
涤纶长丝因产品规格标准化程度较高,普遍采取“提前备货”为主、“以销定产”为辅的生产和销售模式。
针对提前备货生产的产品,公司一般会根据当期生产成本,同时结合市场价格(其他主要生产厂商的报价)以及供需情况(自身的库存情况、市场供应走势等),编制产品价格表并不定期更新,由销售人员掌握执行,销售人员一般拥有比较有限的让步权限。
以销定产的产品,一般系在数量、规格型号、功能、交付方面有特殊要求的订单,公司一般会先进行打样,之后根据打样估算产品成本形成报价,与客户协商确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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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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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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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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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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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567.23万元,同比减少11.3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981.47万元,同比减少16.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016.25万元,同比减少15.7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0,636.64万元,同比下降0.50%,净资产72,171.35万元,同比增加17.50%,基本每股收益1.26元,同比减少16.5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37,948.62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9,0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07.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49,992.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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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股说明书》,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
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933.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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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5.57万元(不含增值税),均为发行手续费。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37,948.62 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已支付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 彩蝶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彩蝶实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 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9,0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07.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49,992.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照顾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施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嵇玉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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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施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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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施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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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施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春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嵇玉琴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