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5日晚间,宁波精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12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且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赵子强)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5日晚间,宁波精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3日、12月4日、12月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且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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