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拟定增募不超2.5亿 2019年末发2.9亿可转债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0日讯 正裕工业(603089.SH)今日收报11.17元,跌幅2.19%。
正裕工业昨日发布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正裕智造园项目。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90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9月末,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氏三兄弟合计控制公司14,576.48万股,占当期末公司股份总数的65.51%。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3,900.00万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郑氏三兄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5.7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郑氏三兄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正裕工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68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8,700.00万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18.00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号)。
正裕工业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正裕工业实现营业收入5.08亿元,同比增长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3.55万元,同比下滑15.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87.28万元,同比下滑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