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6.6亿 去年预盈7.3亿

查股网  2024-03-14 15:36  川仪股份(603100)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 川仪股份(603100.SH)今日收报30.37元,涨幅1.00%。

  川仪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分别用于智能调节阀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对象为四联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四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四联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2.1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为不超过29,756,537股(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7.53%,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四联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预案公告日,四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0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8.6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四联集团。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四联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川仪股份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公司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45000万元,增幅16.95%。全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81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81%。全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42%;全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