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03:17  汇嘉时代(603101)公司分析

(上接1223版)

10%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0,327,975.49元,则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4,341,441.79元。

鉴于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谋求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845.00万元,2022年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159.22万元;2、公司与关联方在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各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经我们事前认可,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潘锦海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含一般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以上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实际综合授信金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融资情况将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此项授权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将评估测算的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超市业务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计算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3,653.15万元,计提减值后商誉余额为13,967.7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根据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4月9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潘丁睿先生、朱翔先生、潘艺尹女士、师银郎女士、范新萍女士、陈亮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后附)

公司提名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以上提名,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认为:未发现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潘丁睿先生、朱翔先生、潘艺尹女士、师银郎女士、范新萍女士、陈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候选人潘丁睿先生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朱翔先生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潘艺尹女士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师银郎女士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范新萍女士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陈亮女士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4月9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马新智先生、周晓东先生、孙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后附)

公司提名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以上提名,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认为:未发现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马新智先生、周晓东先生、孙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候选人马新智先生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周晓东先生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孙杰先生的得票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现执行的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税后),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后)。

独立董事张文、崔艳秋、马新智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丁睿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乌鲁木齐喀什东路超市店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朱翔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部长;2018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企业文化宣传部部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潘艺尹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师银郎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4月至今任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昌吉市汇嘉时代生活广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昌吉区域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范新萍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12年9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部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陈亮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理;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部长;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部长;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马新智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管理学博士。1987年9月至今在新疆大学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2012年5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新疆天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晓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执业于新疆庭州律师事务所;2001年11月合伙创办新疆广泽律师事务所;2016年5月合伙创办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现任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不动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生实践导师。

孙杰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学博士,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财务管理副教授。2007年至今在新疆财经大学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2022年6月至今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3-011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986,533.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83,874.7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0,327,975.49元,则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4,341,441.79元。

鉴于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谋求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845.00万元,2022年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159.22万元;2、公司与关联方在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彭志军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将评估测算的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超市业务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计算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3,653.15万元,计提减值后商誉余额为13,967.7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根据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4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经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彭志军先生、韩丽娟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后附)

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五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候选人彭志军先生的得票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韩丽娟女士的得票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志军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南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渤海金控)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任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湖南财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新疆汇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韩丽娟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9月至2005年2月,任公司女装部主管;2005年2月至2010年4月,任新疆铜锣湾购物广场女装部经理兼招商部长(女装);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女装招商中心部长;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女装招商中心招商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