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5日晚间,恒银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编辑 张昕)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5日晚间,恒银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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