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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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张克强
营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康宁路60号
保证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艾纯
营业地址或住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200号
2、被保证的主债权
(1)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50000000 (大写:伍仟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 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其中主债权币种为外币的,按照甲方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涉及贵金属租借的,按照贵金属租借合同约定的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折算为人民币资金的折算公式折算(贵金属租借合同约定的折算方式于主债权确定之日不适用的,为本条之目的,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按对应贵金属品种在主债权确定之日前一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
3、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
根据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安来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安来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负债率低,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19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730.16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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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3年,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共计提795.8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62.37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0.53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2021年,公司以现金2,200.00万元收购三华工业100%股权。购买日,三华工业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2,200.00万元,收购未产生商誉,但因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环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减少净资产,确认商誉644.3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商誉累计已减值32.94万元,账面价值为611.42万元。2023年,对包含商誉所在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由于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低于包含商誉所在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11.42万元,因此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11.4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九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730.16万元,计入2023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730.1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0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28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83元/股
2024年3月27日,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9月24日。
6、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收益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收益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其他原因身故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28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2021年,公司向本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及因其他原因身故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3.4万股。2022年5月,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将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9,70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该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加至4.76万股。
2022年9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本次回购注销所涉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1.904万股。
2023年9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本次回购注销所涉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1.428万股。
目前,本次回购注销所涉5名激励对象尚持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28万股,公司拟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1.78元,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历次分红情况如下:
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并于2022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并于2023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按照上述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1.78-0.4)÷(1+0.4)-0.3=7.83元。
因此,本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83元/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8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11.28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872,720股变更为208,858,440
股。公司本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1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其他原因身故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28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872,720股变更为208,858,440股。因此,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887.272万元变更为20,885.844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治理需求,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2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上述授信金额并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确定。从提请董事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2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其他原因身故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2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872,720股变更为208,858,44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4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2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举、杜春辉
4、联系电话:023-88027304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17:30
(二)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4楼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7:3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李举、杜春辉
2.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4楼
3. 联系电话:023-88027304
4. 邮箱:dsh@senci.cn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