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时间,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本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多个海外客户,结算币种以美元、欧元为主。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任意时点交易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0万美元(若交易货币为非美元外币以交易当天汇率折算为美元额度),该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503,334.4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3,046,778.89元;资本公积为3,371,972,318.24元。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3,046,778.89元,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出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14:00点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卫东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与会监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独立董事就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503,334.4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3,046,778.89元;资本公积为3,371,972,318.24元。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3,046,778.89元,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7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公司聘请了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比较熟悉,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决议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执业资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26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42,526.43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35,106.04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0,720.3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0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2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858.71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627.52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1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根进,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新三板公司挂牌审计等提供了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九成,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2家。
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同时,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2年境内外审计费用合计16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3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苏亚金诚商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五届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已在财政部和证监会进行相应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我们综合考量了苏亚金诚的行业地位及其审计工作质量,认为苏亚金诚在过去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行能力胜任,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可以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项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8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电子”)、南京康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科技”)、南京康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精机”)、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新能源”) 及广州康尼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康尼”)
● 担保额度:
康尼机电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9,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康尼电子5,000.00万元,康尼科技8,000.00万元,康尼精机10,000.00万元,康尼新能源25,000.00万元,广州康尼1,000.00万元。
康尼科技提供的担保:为南京康尼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电气”)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
● 被担保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承诺就上述担保事项向本公司同时提供反担保。
● 本议案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康尼电子、康尼科技、康尼精机、康尼新能源及广州康尼2023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等使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9,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康尼电子5,000.00万元,康尼科技8,000.00万元,康尼精机10,000.00万元,康尼新能源25,000.00万元,广州康尼1,000.00万元;同意康尼科技为其控股子公司康尼电气2023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履约等使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为子公司担保的4.90亿元额度范围内决定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在履行决策程序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由于康尼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02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6713059646
法定代表人:王亚东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住所:南京鼓楼区古平岗4号
经营范围:软件及网络信息系统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与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通讯设备、轨道及公共交通专用器材、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制造(限取得审批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安装与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尼电子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64,601.28万元,净资产为47,386.2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605.53万元、归康尼电子母公司净利润16,909.33万元,资产负债率26.65%。
2、南京康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4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60651423D
法定代表人:王亚东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2.5%的股权,易科电子持有其22%的股权,马涛等12位自然人持有其15.5%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尼科技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15,568.76万元,净资产7,258.7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445.80万元、归科技实业母公司净利润439.60万元,资产负债率53.38%。
3、南京康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1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302702294D
法定代表人:胡国民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数控机床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数控机床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模具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软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62.2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尼精机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32,207.54万元,净资产为10,988.6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79.97万元、归康尼精机母公司净利润1,314.22万元,资产负债率65.88%。
4、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2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302655598L
法定代表人:胡国民
注册资本:6468.21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65.64%的股权,象山易科通用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23.66%的股权, 8位自然人持有其10.7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尼新能源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66,150.14万元,净资产为16,005.1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180.58万元、净利润4243.14万元,资产负债率75.80%。
5、广州康尼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XNY14T
法定代表人:毕光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自编福寿围1号6栋101
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康尼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3,047.46万元,净资产为1,918.1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58.28万元、净利润625.18万元,资产负债率37.06%。
6、南京康尼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1RACU01P
法定代表人:王亚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
经营范围:电气技术及相关产品、新能源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维修、技术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软件技术研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康尼科技持有其55%的股权,马涛等12位自然人持有其45%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尼电气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如下:总资产为3,078.36万元,净资产为1,347.0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15.69万元、净利润109.65万元,资产负债率56.24%。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尼电子及控股子公司康尼科技、康尼精机、康尼新能源及广州康尼提供合计不超过49,000.00万元的担保;同意康尼科技为为康尼电气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等提供不超过49,000.00万元的担保、康尼科技为康尼电气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是根据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决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和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康尼科技为康尼环网、康尼电气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3,469,893.6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0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资金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预计现金管理资金累计发生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本议案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营和周转的情况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实时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操作。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现金管理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证券法律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现金管理的相关风险:
1、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金融机构,并选择风险低的产品,同时在购买每单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产品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运用和周转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营。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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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10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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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的修订及因修订引起的序号变动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11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中信证券、中国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00万元、5,000.00万元、7,000.00万元、5,000.00万元、8,000.00万元、5000万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1254期收益凭证、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2天、363天、183天、91天、91天、 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议案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购买的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根据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购买下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营和周转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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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现金管理的相关风险:
1、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金融机构,并选择风险低的产品,同时在购买每单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产品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已分别与各受托方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交通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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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信证券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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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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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波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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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京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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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南京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