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及时任董事长和财务总监收监管警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3年12月8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科华控股及时任董事长陈洪民和时任财务总监朱海东被予以监管警示。此次警示的主要原因是科华控股在2023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有关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科华控股的这一行为影响了投资者知情权,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2.1.5 条等有关规定。同时,陈洪民和朱海东作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上交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科华控股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同时,科华控股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