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年报审计机构信息披露不准确 科华控股及有关责任人被警示

查股网  2023-12-11 22:54  科华控股(603161)个股分析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佳飞    每经编辑 杨夏    

  12月8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科华控股(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显示,因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科华控股(SH603161,股价18.17元,市值24.24亿)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11月11日,科华控股发布公告称拟变更年报审计机构。公司称:“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不再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在该公告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中,科华控股表示,“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然而变更公告发出两天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容诚)就向科华控股提出异议,表示科华控股仅于2023年11月9日(即公告前两日)口头告知容诚签字合伙人支彩琴女士变更事宜,不属正式沟通的形式,另外科华控股也未就解聘的理由与容诚有过正式的沟通,容诚并不存在未能满足科华控股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的情形。容诚还表示,科华控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前也未曾与容诚有过实质性的沟通,独立董事并未就变更原因及审计过程中前任会计师是否与公司方面存在分歧等进行过了解或沟通。

  容诚表示:“综上,我们认为贵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公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现正式函告公司提出异议,敬请更正!”

  12月8日,上交所对科华控股及有关责任人予以了监管警示。《决定》称,科华控股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有关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决定》还指出,科华控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知情权,违反了有关规定;陈洪民作为公司董事长、朱海东作为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交所决定对科华控股和陈洪民、朱海东予以监管警示。

  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事实上,基于同样的情况,科华控股近日还收到了警示函。

  科华控股同样在12月8日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陈洪民、朱海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基于上文相同的事实,认为科华控股、陈洪民、朱海东违反了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科华控股表示,公司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所提及的问题,公司将以此为戒,按照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相关工作,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于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另外,科华控股还在12月4日公告了日期为11月8日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