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与子公司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并作为甲方、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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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358620100100052739已于本年注销。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810.08万元,经公司2023年11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0.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01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将10,810.08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公司共计将募集资金账户中16,613,580.4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64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荣晟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表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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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均已建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合同约定后续还有少量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注2:“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包括1号机、2号机、5号机、6号机,相应改造陆续实施,于2019年9月-2021年10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23年宏观经济环境下行、行业需求疲软等因素,导致包装产品需求不及预期。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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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23年属于该项目投产第一年,尚属于项目爬坡期,产能未能完全释放;
注2: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9月6日完成划转。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
至2024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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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冯荣华、张云芳、冯晟宇、冯晟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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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如适用)、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七)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 真:0573-85988880
邮 箱:rszyzhengquan@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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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05日(星期二)至03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3月12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12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冯荣华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
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
独立董事:蔡明灯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3月12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05日(星期二)至03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办
电话:0573-85986681
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