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第二大股东民韵嘉华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嘉华股份11月24日公告,持股5.68%的第二大股东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民韵嘉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4.55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9.1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嘉华股份11月24日公告,持股5.68%的第二大股东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民韵嘉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4.55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9.1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