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01-17 02:31  华正新材(60318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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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0日

至2025年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邮编:311121

5、联系电话:0571-88650709

电子邮箱:hzxc@hzccl.com

6、联系人:林金锦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经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到-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约1,052万元到4,052万元。

●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400万元到-10,4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到-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约1,052万元到4,052万元。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400万元到-10,400万元。

(三)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因2024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5,707.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1.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19.90万元。

(二)每股收益:-0.8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近两年产能利用远低于设计水平,毛利率持续为-50%以上,设备、在建工程和存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将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终止确认该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主营覆铜板业务报告期内积极开拓市场,销售持续增长;但市场波动明显,同时公司新产线投产后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上升导致利润恢复未达预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2024年年度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2月10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新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搬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一致同意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杭州市余杭区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需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公室拟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实施搬迁,建筑面积总计33,044.57平方米,总计补偿补助金额为人民币300,589,768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尚待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签署正式协议,并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因杭州市余杭区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需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拟对公司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实施搬迁,建筑面积总计33,044.57平方米,总计补偿补助金额为人民币300,589,768元。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公司拟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签署《余杭区国有土地上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2、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

3、法人代表:盛洁

4、其他说明: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的部分土地、房屋,房产证号:余房权证余更字第11105266号、余房权证余字第12121147号、余房权证余字第12121148号、余房权证余字第12121149号、余房权证余字第13250611号,土地证号:杭余出国用(2011)第116-776号,建筑面积总计33,044.57平方米。

本次交易标的地块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1、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总计补偿补助金额为人民币300,589,768元。其中,本次搬迁涉及的工业房地产补偿金额139,081,538元;机械设备及设施搬迁补偿32,192,973元;其他各类政府补偿补助129,315,257元。

2、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金额依据杭余规划资源(2023)12号《关于印发〈余杭区国有土地上企业货币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余杭区朱庙工业园区和金星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并结合资产评估报告书,经双方协商确定。

3、评估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委托杭州衡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诚评估公司”)对公司涉及搬迁的工业房地产进行补偿价格评估。衡诚评估公司采用了成本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定估算,价值时点为2024年5月9日,出具了衡诚房字[2024]第12013号评估报告,确定在价值时点的工业房地产收购补偿价格为人民币139,081,538元。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委托衡诚评估公司对交易标的所涉及的部分机械设备及设施的搬迁补偿价值进行评估。衡诚评估公司采用了成本法进行评估,以2024年5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衡诚房字[2024]第12001号评估报告,确定拟补偿的部分机械设备及设施搬迁补偿评估值为人民币32,192,973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乙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房屋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不动产证号(房产证号):余房权证余更字第11105266号、余房权证余字第12121147号、余房权证余字第12121148号、余房权证余字第12121149号、余房权证余字第13250611号,土地证号:杭余出国用(2011)第116-776号,建筑面积总计33,044.57平方米。

2、补偿项目及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的各项费用总计补偿补助金额为人民币300,589,768元。

3、补偿费用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支付50%,乙方房屋腾空交付给甲方后15日内支付25%,乙方房屋产权注销后15日内支付25%。

4、房屋搬迁

乙方在2025年6月30日前,将本协议约定房屋搬迁腾空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涉及的土地房屋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为公司通信材料研究院、员工宿舍、子公司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和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租用厂房及其他对外临时出租使用,公司有足够的场地及时间实施平稳搬迁,且已提前对相关事项进行妥善安排。本次搬迁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搬迁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正面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若本次搬迁顺利实施,预计公司净利润将增加人民币约2.20亿元,具体金额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待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签署正式协议,并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