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90 公司简称:亚通精工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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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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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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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0证券简称:亚通精工公告编号:2023-04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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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焦召明先生召集、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焦召明、焦显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上半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3年上半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0证券简称:亚通精工公告编号:2023-051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上半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上半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权益工具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权益工具,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上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7,611,918.13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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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7,611,918.13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7,611,918.13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0证券简称:亚通精工公告编号:2003-048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09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7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34.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100Z0004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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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履行。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2022年6月、2023年2月、2023年2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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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计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1.8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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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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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90证券简称:亚通精工公告编号:2023-049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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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控制风险,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其他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采购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填制内部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付款审批表进行支付,并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台账。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公司于次月15日前将上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承兑支付,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5、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及置换情况汇总表,抄送保荐机构。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0证券简称:亚通精工公告编号:2023-050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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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降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电力费用,响应绿色低碳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公司下属3家全资子公司(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弗泽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子公司”)拟分别与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源新能源”)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分享合同》,将具有产权的建筑物屋顶及配套设施用于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并对电站的施工及运营提供日常协助;旭源新能源负责投资、建设、拥有并经营管理光伏发电站。子公司向旭源新能源购买电力并支付电费,旭源新能源给予一定的电价折扣,具体金额根据子公司光伏结算电价方案和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综合考虑各类影响因素,预计3家子公司年均购电合计金额最高上限约为180万元,预计25年运营期的购电总金额最高上限约为45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公司将依规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过去12个月(不含本次)与关联方旭源新能源未发生过关联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公司的电力费用,响应绿色低碳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公司子公司拟分别与旭源新能源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分享合同》,将具有产权的建筑物屋顶及配套设施用于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并对电站的施工及运营提供日常协助;旭源新能源负责投资、建设、拥有并经营管理光伏发电站。子公司向旭源新能源购买电力并支付电费,旭源新能源给予一定的电价折扣,具体金额根据子公司光伏结算电价方案和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综合考虑各类影响因素,预计3家子公司年均购电合计金额最高上限约为180万元,预计25年运营期的购电总金额最高上限约为45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公司将依规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召明先生、焦显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开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签订的全部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关系:焦兰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召明为兄弟关系,焦兰晓及其子焦现实分别持有烟台溪田商贸有限公司10%和90%的股权,烟台溪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旭源新能源70%的股权,且焦兰晓担任旭源新能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因此旭源新能源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MA7BLX5D22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府前东街519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兰晓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旭源新能源总资产851.97万元,净资产294.94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1.52万元,实现净利润-4.4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旭源新能源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分享合同》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甲方)拟分别与旭源新能源(乙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分享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在项目建筑建筑物屋顶采用单/多晶硅电池组件建设1000KWp(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所发光伏电能优先供甲方使用。最终容量以屋顶实际情况和具备安装条件的容量为准。
项目效益分享合作期25年,自光伏系统并网发电之日起开始计。建设期不计入效益分享合作期。
乙方负责光伏发电系统的全部投资,含建设期间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费用与合同约定运营期间的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项目运行期内拥有光伏资产所有权。
甲方将建设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建筑物屋顶及相关地块无偿给乙方使用25年(使用期限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甲方优先使用项目所发光伏电能。
光伏发电总量=自用光伏电量+光伏上网电量;
在25年的效益分享合同期结束后,甲方缴清光伏电费的前提下,乙方将项目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乙方可优先继续建设或改造该项目。
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自身实际用电情况自由调整光伏发电量自用电量,剩余发电量乙方自行并网;甲方如需将光伏发电总量全部自用,则乙方不得用于光伏并网。
甲方及时向乙方月结支付光伏电费。
因乙方设计方案问题、对基础设施评估不准确、光伏设备自身问题或管理维护过失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设施损毁、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降低公司的电力费用,响应绿色低碳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节能降耗。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召明先生、焦显阳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开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签订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已认真审议了《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交易对方风险相对可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子公司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0证券简称:亚通精工公告编号:2023-052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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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提议召开,并由监事会主席邱林朋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上半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