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准则解释 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准则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报告期追溯调整会计科目如下: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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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伟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钱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伟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伟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伟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伟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伟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建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伟夕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伟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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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价)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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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价)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文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变更。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6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主要科目影响如下:
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此,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