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注:截至2024年6月底,“镇洋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实施的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于2024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9月11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梦蝶
电话:0574-86502981
邮箱:zqh@nboc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63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心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心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刘心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心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刘心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云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赵云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赵云龙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赵云龙,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2年11月至2015年1月,历任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融资业务主管、高级主管;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担任舟山海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2016年1月至2022年2月,历任舟山群岛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部副经理、部长、副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云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6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657,547.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8,342,4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5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系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22.65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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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1,909.93万元,实际置换金额为59,858.79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实际金额为187.64万元,合计置换金额60,046.43万元。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60,046.43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述事项:“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安全评价审查意见及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总图布置,公司须对涉及该项目规划建设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拆除、处置。由于前述处置固定资产中涉及公司现有生产综合楼、食堂、营销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因此,为优化整合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节约占地、集中办公、节省投资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列示的“综合办公楼及食堂”建筑面积由2,370平方米调整为8,230.34平方米,投资总额由763万元调整为5,005万元,以满足公司人员集中办公和研发的需要”。本次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不存在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95.5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72.85万元和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22.65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未运行完整年度,相关效益指标尚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
注:氯碱类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次氯酸钠、氯化石蜡和环氧氯丙烷等;MIBK类产品包括:甲基异丁基酮、二异丁基酮等;PVC类产品包含聚氯乙烯、盐酸3等。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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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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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65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3、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承保人:授权公司管理层择优选择
(四)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六)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体委员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四)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健、孙大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4)。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3213公司简称: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