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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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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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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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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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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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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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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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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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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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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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78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阮梦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阮梦蝶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阮梦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6502981
传真:0574-86503393
电子邮箱:zqh@nboc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阮梦蝶,女,199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担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主管;2020年9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担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副经理;2023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梦蝶女士除持有公司股东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的股份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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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氯碱类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次氯酸钠、氯化石蜡和环氧氯丙烷等;MIBK类产品包括:甲基异丁基酮、二异丁基酮等;PVC类产品包括:聚氯乙烯、盐酸3等。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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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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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