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18 17:03  镇洋发展(603213)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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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8号》。《准则解释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18号》的要求,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无论对于上述情况的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哪种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8号》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18号》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4月1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以化工新材料为重点,集生产、经营、研发为一体的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工企业。目前,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及年生产规模有:烧碱 35 万吨、氯化石蜡 7 万吨、环氧氯丙烷 4 万吨、甲基异丁基酮 1.925 万吨、氢气 0.875 万吨、液氯 30.68 万吨、聚氯乙烯(PVC)30 万吨,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建筑管材、交通运输、汽车材料、农业生产等领域。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9亿元,同比增长37.10%;实现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下降23.21%。

2025年,公司将持续深挖主营产品烧碱区域市场潜力,推动高价值氢气客户增量,实施PVC产品差异化竞争策略;持续开展降本增效系列举措,重点开展PVC产品生产、经营、供应、创新等四方面增效行动;严控采购成本,全力开拓原辅材料采购渠道,形成常态化充分竞争态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落实。

二、践行ESG发展理念,彰显企业担当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制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目前,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并持续高效运行,能源管理实现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智能化。2020~2023年,公司连续四年蝉联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的全国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称号,并荣获国家工信部授予的2021年度、2023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称号。近年来,公司凭借先进的绿色发展理念、高效的能源管理水平,先后荣获了国家绿色工厂、宁波市五星级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

2025年,公司将继续贯彻ESG发展理念,肩负国有企业责任,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同时进一步优化装置运行,不断提高能效水平,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争做氯碱行业节能降耗的先行者、引领者、推动者。

三、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2021一2023年,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50亿元、1.88亿元、1.23亿元,分别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50.45%、49.51%、49.28%,保持较高的分红比例。

2025年,公司将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强化科技赋能,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双轮驱动,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力争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彰显新作为。2024年,公司获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全年累计发生研发费用0.61亿元,营收占比为2.10%;新获得3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一项发明专利获得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银奖。2024年,公司完成数字化统一管理平台二期、安全信息系统二期、ERP系统迭代升级项目建设,将PVC装置纳入数字化管理,实现了生产智能管控、安全管理和综合管理三大应用场景的全覆盖。2024年,公司高浓碱数字化车间入选省级数字化车间,PVC数字化车间完成市级数字化车间验收。

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进创新平台创建和体制机制突破,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推进新材料创新平台创建工作;持续优化迭代数字化统一管理平台及SAP系统,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管理效能提升;继续推进产品研发和推广,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革新,提高产品质量,坚持创新技术赋能产品制造。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公司邮箱、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2024年,公司共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通过搭建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主要领导与投资者直接交流的平台,高效传递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资本市场信心。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探索构建多元化双向沟通渠道。积极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持续优化提升公司投资者沟通机制。

六、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建立“三会一层”,董事会下设5个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同时,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形成了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等互相贯通衔接的议事决策体系。公司董事会已全面落实国资委关于推进“外大于内”董事会建设的各项要求,董事会各项重大职权得到有效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明显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议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并强化内部审计、风控管理、合规管理、纪检监察等日常监督职能。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继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为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使其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和信息互通,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担当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做好最新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公司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举办的专项培训,做好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窗口期提示工作和每季度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变动自查工作,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着重加强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引导,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公司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表现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完善激励机制,实现价值共创与共享。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组织“关键少数”持续参加资本市场各类专题培训,及时掌握资本市场发展动态、监管导向、业务规则等,进一步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八、其他说明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制定,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本次申请融资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进行,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降低融资成本,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具体融资业务的审批,并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将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融资过程中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公司将综合评估融资风险,审慎决策,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8,915,460.9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4,805,66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以此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223,502.0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0%。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注:氯碱类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次氯酸钠、氯化石蜡和环氧氯丙烷等;MIBK类产品包括:甲基异丁基酮、二异丁基酮等;PVC类产品包括:聚氯乙烯、盐酸3等。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所有委员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

所有董事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1 沈曙光先生,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 任列平先生,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3 魏健先生,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4 孙大程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5 赵云龙先生,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6 谢滨先生,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7 郑立新先生,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8 包永忠先生,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9 吴建依女士,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10 王时良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11 刘心女士,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管)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健、赵云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会议听取《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