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不超4.82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查股网  2025-10-10 10:11  比依股份(603215)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 比依股份(603215.SH)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昨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9月10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6,384,385股(含),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247.49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二期)。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比依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5.86%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闻继望通过比依集团和比依香港间接持有公司61.82%的表决权,同时,闻继望担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闻继望仍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唐青、游通。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