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3-30 03:03  新凤鸣(603225)公司分析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防范和降低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资金来源

基于公司2023年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本着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公司2023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8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开展此项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科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必要的且风险可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6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38,322,900.64元(数据未经审计)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38,322,900.64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9日期间,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化纤”)、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化纤”)、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化纤”)、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平湖市中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贸易”)、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能源”)等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38,322,900.64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8.69%,具体明细如下:

备注:10万以下金额合并放入其他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38,322,900.64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62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4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05.89万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3,485.2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348.53万元,2022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62,625.07万元。

基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1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庄耀中、庄奎龙、杨剑飞、许纪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9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6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包括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3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防范和降低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4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主要原材料PTA、MEG及产品短纤均属于大宗商品。短纤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中的PX、PTA、MEG等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由于近年来PX、PTA和MEG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国际油价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断增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5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6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对公司当前的相关制度一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7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13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8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49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05.89万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3,485.2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348.53万元,2022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62,625.07万元。

基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3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56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扩展融资品种,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104号、中市协注﹝2023﹞MTN276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104号)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276号)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业务收入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与上一期相同。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05.89万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3,485.2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348.53万元,2022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62,625.07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等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PX、PTA、MEG、短纤等。

●交易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主要原材料PTA、MEG及产品短纤均属于大宗商品。短纤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中的PX、PTA、MEG等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由于近年来PX、PTA和MEG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国际油价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断增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等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郑州商品交易所的PTA期货合约、短纤期货合约,后续上期货后的PX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乙二醇期货合约。

2、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配备专业人员组成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核准交易决策。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董事会授权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在额度以内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就公司套期保值关键要素如保值品种、最高保值量、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4、公司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业务情况。

5、公司审计监督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操作流程。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可以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降低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防范相关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解释15号文件,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和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16号文件,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和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相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对公司当前的相关制度一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6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9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内容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58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9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9日

至2023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8、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庄奎龙、屈凤琪、杨剑飞、许纪忠、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1。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4月18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9日12:00-13:00,13: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