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13669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2,600股。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4,400份。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9.39元/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2.4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同意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600股,回购价格为9.39元/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4,400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600股,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4,400份。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9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景23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及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600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4,400份。
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3669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600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4,400份。
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13669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网上召开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至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kinw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网上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财务总监孙君磊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独立董事曹春方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至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kinw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恬
电话:0755-83892180
邮箱:stock@kinw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13669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已经于2024年8月13日完成赎回并摘牌,自2023年1月1日至“景20转债”摘牌日止,累计共有1,777,339,000元“景20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78,711,173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78,711,173股。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24,1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12,024,100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前述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92,600股。
上述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90,642,67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1,872,128元变更为932,514,801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景23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具备因上述原因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权限。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13669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的要求,现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旺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022.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68,907.7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84.62万元。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3转债”)1,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38.4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3,96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1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63,677.9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938.4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由总经理形成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抄送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9月2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4月24日,公司、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珠海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景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公司累计使用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景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公司累计使用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银行理财收益512.66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景23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进行现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景20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一一年产60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板项目”全部建成时间由2024年3月延期至2025年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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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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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一一年产60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板项目”已延期,具体详见“三、(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延期后的建设完成期为2025年6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13669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600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4,400份。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13669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8月29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600股,回购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总股本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应减少92,600股。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8月31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2、债权申报联系邮箱:stock@kinwong.com
3、申报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0月15日,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4、联系人:黄恬
5、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3228公司简称:景旺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