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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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等领域。
(一)自产业务
(1)瓷介电容器市场
电容器是三大被动电子元件之一,是电子线路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元件,根据材质不同,电容器产品主要分为陶瓷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等,其中,陶瓷电容器由于使用场景最为广泛,占主要地位。陶瓷电容器又可分为多层瓷介电容器和单层瓷介电容器,多层瓷介电容器由于具有体积小、频率范围宽、寿命长、稳定性好等特点,占据了陶瓷电容器主要市场。
多层瓷介电容器是目前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件之一,主要在调谐、旁路、耦合、滤波等电路中起重要的作用,应用领域包括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强军强国的战略目标。二十大报告指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随着我国国防建设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高性能、高品质的瓷介电容器作为基础单元市场前景广阔。此外,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为MLCC带来大量的应用需求。
(2)滤波器市场
随着电子设备不断向微型化、集成化发展,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日趋引起重视。滤波器作为解决电磁兼容问题的高效产品,在相关设备中发挥的作用也随之越发重要。滤波器能有效抑制纹波干扰,因此被广泛应用于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可显著提高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有效提升电子设备安全可靠性能。
目前,滤波器产品种类日趋丰富,如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复合功能的滤波组件等产品需求也不断增多,产品轻量化,安装便捷化也是市场关注的热点。电磁兼容性逐步成为各类装备系统的强制化要求,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客户对滤波器的需求持续增长,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展。
(3)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市场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等宏观政策贯彻落实,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将逐步发展壮大,此外,随着车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市场的发展,国产芯片的市场发展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大。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产品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是电子信息系统中核心组成部分,是信号处理单元的“心脏”,决定着产品的电性能和指标。为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为集成电路产业建立了有利的政策环境。随着集成电路行业快速发展,公司将面临着更大的市场机遇。
(4)微波模块市场
信息化是“十四五”国防建设重点,电子装备在飞机、舰船、导弹等武器装备中的比重持续上升,预计将加大对相关领域的投入,促使微波器组件产品步入快速发展期。公司微波模块产品主要包括微波大功率器件和宽带变频组件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雷达、航天通信、导弹和电子对抗等领域,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5)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市场
近年来,新技术变革和更新应用很快,高端产品不断涌现,高可靠、天地一体化、智能汽车、物联网、无人机、数据中心等领域发展十分迅速。陶瓷管壳作为半导体器件的关键材料,在上述领域有广泛应用。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微电子产品迈向小型化、多功能、高端化,对电子系统和模块的精度和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微系统集成技术通过在微纳尺度上采用异构、异质方法集成,是实现更高集成度、更高性能、更高工作频率需求的主要手段,是支撑电子信息装备在传感、通信领域能力变革的重要技术平台。
公司研制的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可以在微小空间里,实现高气密性和高可靠性,从而为电子系统的小型化和多功能化做出重要贡献。随着高可靠应用和高端民用电子装备向小型化、轻量化、多功能化的快速发展,将带来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的需求量快速攀升。
(二)代理业务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消费类电子、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迅猛,在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的能源新战略下,新兴能源市场环境具有更多更大的市场机会,进一步带动了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快速发展。
2023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电子产品行业整体需求放缓,上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竞争依然激烈,行业前列的制造商均专注于技术研发并充分追求规模效应,产能不断提升。但由于我国电子元器件市场规模巨大,行业终端用户数量庞杂,除特大型客户外,普遍会选择通过具备一定综合实力的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并提供服务。
(三)公司行业地位
由于高可靠领域准入门槛高,对产品质量、可靠性等要求严格,因此,目前国内MLCC高可靠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行业集中度明显。公司作为国内高可靠领域MLCC主要的生产厂家之一,在产业链、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检测、核心客户资源、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以排名第26位荣登2023年中国电子元器件骨干企业榜单,已连续十一年荣登该榜单,同时入选“2022年度新经济500强”。
(四)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等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
公司自产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产品定位“精、专、强”,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通讯、汽车电子、医疗电子、轨道交通等民用高端领域。
2、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国际国内知名厂商的多类产品,产品品类主要为电容、电阻、电感、射频器件、分立器件、连接器、集成电路等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通讯、消费电子、医疗装备、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
(五)经营模式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主要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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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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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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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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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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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584.90万元,同比下降33.0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33.18万元,同比下降66.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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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鸿远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750股;鉴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5,450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1,200股,拟回购价格60.58元/股(如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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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7.12万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211.6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184.5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3,211.68万股变更为23,184.56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股东大会职权、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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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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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票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承销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启动该程序的时间以及具体发行方案。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1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
至2024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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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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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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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1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9,686,302.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116,800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1,235,708股,以230,881,0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0,808,382.2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4,225,690.00元,视同现金分红;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为80,808,382.20元,即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85,034,072.2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2%。
(二)公司目前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235,70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
公司代码:603267公司简称:鸿远电子
(下转B0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