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联翔股份预盈实亏被警示
中新经纬5月28日电 联翔股份28日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浙江证监局指出,2024年1月31日,联翔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92万元至1020.88万元。
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4.14万元至-1247.02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浙江证监局认为,联翔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卜晓华、财务负责人彭小红、董事会秘书唐庆芬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联翔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Wind显示,联翔股份设计出了多款刺绣墙布产品,打造出了“领绣(LEADSHOW)”“领绣墙布|菁华”墙布品牌。二级市场上,5月28日,联翔股份下探回升,收跌0.66%报10.53元,最新市值11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