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91公司简称:联合水务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85,592,542.3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058,004.9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61,462,221.76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3,679,050.41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12,721.1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3%。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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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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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伟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12,721.1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3%。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符合相关条件及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12,721.1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3%。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符合相关条件及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85,592,542.3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058,004.9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61,462,221.76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3,679,050.41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12,721.1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3%。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符合相关条件及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了各项工作,并对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2024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运营管控,持续优化存量供水污水项目
公司将运营管理作为立身之本,继续强化运营管控,坚持规范化运作,广泛开展节能降耗,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化、数字化运营,全面开展精细化、系统化管理,不断改善运营效率,提高运营回报。公司全力保障项目所在地居民、企业客户用水需求,确保安全稳定供水;充分重视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各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与达标排放。2024年1-6月,公司自来水售水量9,298.8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39%;2024年1-6月,公司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业务的结算量7,779.0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9.06%。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业务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24年1-6月供水及衍生业务营业收入27,501.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22%,主要因为供水相关的工程业务收入同比减少所致;毛利率为35.28%,较上年同期下降1.81个百分点,主要是折旧和摊销金额增加所致。2024年1-6月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业务营业收入15,619.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02%,毛利率为41.43%,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及全资子公司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实施的“桐乡申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2024年上半年公司正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有序推进调价申请相关工作。
(二)优化业务布局,持续驱动拓展创新
公司按照“轻重并举+科技赋能”的核心战略发展方针,在夯实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海外业务。目前,公司国内的业务重点布局在我国长三角、珠三角、长江流域、中部区域、黄河流域、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等区域,深耕国内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城市。同时,公司秉持“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发展战略,在国家“一带一路”的号召下,积极开拓南亚、东南亚、中东等海外市场,深度挖掘性价比高、盈利能力强、风险可控的海外投资项目。其中,孟加拉国达卡市Purbachal新城供水及配水设施开发PPP项目是孟加拉国第一个水务PPP项目,也是联合水务第一个在海外投资、建设并实施运营的供水项目。2024年上半年,项目一期正常运营,项目二期DMA管网、泵房设计工作基本完成、采购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在逐步推进。以孟加拉项目作为公司海外版图的第一站,公司继续凭借自身的国际化人才、技术和模式的输出,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配置资源,继续开发南亚、东南亚、中东水务市场,并积极促成新的海外水务项目持续落地。
2024年上半年,公司围绕着主营业务,积极拓展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的优质增量项目,并在宿迁市和咸宁市部分小区试点培育管道直饮水业务,进一步加大直饮水项目宣传力度,有步骤的开展直饮水项目的推广、建设、运营工作,实现供水产业链上的延链、补链。鉴于国家环保政策不断趋严,为符合更严格的环保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对高效且低成本的废水预处理解决方案需求显著增加,且与市政污水处理服务费相比,工业废水处理单价高、毛利率高,公司依托在运营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经验和优势,积极拓展工业企业污水处理业务,为上游企业提供定制化预处理服务和结合园区集中处理的综合治理方案,工业废水处理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轻资产方面,公司聚焦以委托运营为驱动力、回款状况良好的EPC+O项目,稳定拓展全国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业务。
新业态培育方面,公司持续研究评估新兴产业,围绕双碳、节能、高新科技等领域,在国内和国外寻找合适的新技术、新模式,提早进行产业化布局。2024年上半年,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投资取得了Unitedearth4EarthHolding50%股权,迅速布局相关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并将进一步探索具体应用场景;公司还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德申山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了上海翌昕衡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领域为环境、双碳和ESG科技,参与设立该基金将有助于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及外延式发展,并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
(三)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不断融入,水务行业正走向生产智能化、工艺装备化、设备集成化、监测数据化和管理信息化的智慧化发展道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正积极推进智慧水务建设,目前已经在宿迁市和咸宁市等地的项目建立了GIS管网系统和DMA分区计量管理系统、生产设备智慧管理系统、SCADA生产调度系统,建立了集团化数字管理平台。对关键生产运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持,保证生产安全可靠,成本精细控制。智慧水务系统的建设,能进一步实现节能降耗,增强水务运营管理系统运行与维护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管理业绩。公司也将积极推进远传智慧水表的安装普及,拓展水务智慧化业务。
精准加药系统建设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耿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推进建设的精准加药系统,投入运行后通过实现对投药剂量的精准计算,降低药耗成本效果显著。2024年上半年,公司正全面推动该系统在其他项目公司推广使用,进一步提升降本增效的效率。
水环境治理业务板块,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瑞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河湖流域水环境的科技引擎平台,已成功入库上海市2023年度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并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截至目前,博瑞思已获得2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件外观设计专利、12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PCT国际发明专利已进入国际阶段,形成了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水环境生态治理综合技术”体系。博瑞思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围绕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不断增强公司科学技术竞争力。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积极回应股东诉求,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自2023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以来,已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9,625,442.2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2.84%。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63,483,090.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85%。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4,812,721.1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3%。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和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全权办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2022年度、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推进实施,公司自2023年上市以来共进行3次分红,累计发放现金红利金额为107,921,254.02元(含税)。
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一)紧随政策步伐,持续优化治理制度
2024年上半年,公司深入研究和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4年以来,公司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0项基本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持续优化治理制度,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有效。
(二)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关键少数”培训
公司将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和效率。2024年3月,为提高公司ESG治理水平,更好地推进ESG工作在公司内部落地,公司正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建立强有力的ESG管理决策机制,并设立ESG工作小组,推动ESG工作目标落地和实践。
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参加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关键少数”培训,提升其法律法规理解与履职能力。2024年3月,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参与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学习年报编制、披露及并购重组等内容,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四、完善信息披露,全方位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ESG报告等重大信息,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其中,公司上市首年即披露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获得境内外投资者及评级机构广泛关注与高度认可,并获国内主流ESG评级机构WindAA评级和华证BBB评级。
同时,公司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和丰富投资者沟通交流的方式。公司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路演、互动e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渠道向投资者全面、细致的阐述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主动传递公司价值;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组织管理层通过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形式结合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当面与投资者进行直接的交流,使得投资者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认识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特性,增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有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与提升。
五、总结
综上,2024年上半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在运营管控、拓展创新、公司治理、投资者交流与股东回报等方面均严格按照《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执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促进公司和资本市场双向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联合水务将持续严格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评估、调整优化相关措施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UWHoldingsLimited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5,845,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6%。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股份,且已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UWHoldingsLimited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合计不超过12,696,618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收到股东UWHoldingsLimited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通知。截至2024年8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UWHoldingsLimited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6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1%。本次减持实施后,UWHoldingsLimited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185,3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5%。UWHoldingsLimited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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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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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年8月28日,UWHoldingsLimited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3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0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5%。以上合计减持7,660,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或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