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10、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以5.6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 年9月14日实施完毕。
1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 年4月3日实施完毕。
13、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1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27,317 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该批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上市流通。
14、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该批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8名,可解除限售的609,325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30日上市流通。此次回购注销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2月20日实施完毕。
15、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0,667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 0346%。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2年3月24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元/股。2022年6月25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002元(含税)。2023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2024年6月7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5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79元/股相应调整为3.85498元/股(4.79-0.15002-0.36-0.425)。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270,667股,回购资金总额约104.34万元(不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1,928,869股变更为781,658,202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667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回购价格调整为3.85498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苏盐井神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66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1,928,869股变更为781,658,20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81,928,869元减少至781,658,20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17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 18 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3200。
3、联系电话:(0517)87036988,传真:(0517)87036999,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3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苏盐井神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无说明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3)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苏盐井神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出席现场会议):2025年4月15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99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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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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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4月15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3,191,984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667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回购价格调整为3.85498 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同步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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