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3-07 00:00  得邦照明(603303)个股分析

  公司代码:603303公司简称:得邦照明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6,944,5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8,822,543.4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若上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则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通用照明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按照应用领域分类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领域包括家具、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特殊照明领域包括车用照明、应急灯等专业领域。通用照明行业上游主要涉及芯片、电子元器件、塑胶、五金、包装材料等,下游主要包括家庭住宅、办公楼、商店、工厂、道路桥梁及其他特殊场景应用等。公司业务涵盖通用照明领域和车用照明领域。

  ■

  目前,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照明电器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占全球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至60%,同时,中国也是全球照明的消费大国,国内照明市场占全球照明市场的20%以上,和欧洲、北美为全球最主要的三大照明市场。国内照明行业下游应用企业约有3万家,规模以上企业超过3,500家,但是销售额超过50亿人民币的企业屈指可数,整体呈现池大鱼小的市场格局。随着国内照明品牌企业的不断降本增效,凭借成本、规模和价格等优势逐渐实现对外资龙头的赶超,国际照明巨头已逐步剥离照明制造业务,国内中小企业则面临供应链稳定、渠道变化、利润持续压缩等巨大压力,正加速出清,拥有供应链优势、制造优势与资金实力的国内龙头企业将进一步积累市场份额,行业整体处于成熟阶段,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国照明行业出口总额约563亿美元,同比下降7.2%,出口市场存量竞争激烈,部分品类及对应赛道表现活跃,我国照明产品在全球出口份额稳定保持在60%左右的较高水平,整体出口在诸多外部不利因素干扰下仍能保持稳定,凸显了我国在全球照明产业的重要地位,产业链优势明显。受全球“双碳政策”实施、清洁能源应用需求增长、我国乘用车出口利好等因素影响,我国光伏照明、车用照明等部分细分领域出口均有提升。

  国内市场近年来整体规模持续萎缩,由于“智能化和双碳”驱动的“IOT技术、新材料和绿色低碳理念”在照明产品各领域的加速渗透,部分应用场景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其中受“双碳”及“智慧城市”的带动,智慧路灯和道路照明节能改造迎来新的发展阶段,其他如智能照明、农业照明、健康照明等新兴细分市场也都发展迅速。随着人们对智能健康绿色产品的不断追求,智能化、健康化、绿色低碳照明系统为主导方向的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2、车载业务行业

  公司车载业务聚焦“车载控制器+车用照明”业务领域。

  车载控制器是汽车的仪器、设备、装备、系统中为完成特定用途而设计实现的计算机控制单元。上游原材料主要是MCU/DSP、分立器件、PCB板、电阻、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随着软件定义汽车概念逐步被整车厂认知,汽车电子控制器(ECU)越来越向集中式靠拢并逐渐演化到域控制器(DCU)和多域控制器(MDC)阶段。随着控制器需要处理的数据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车载控制器单车价值量在不断提升。同时随着智能化趋势的明确,车企围绕着“智能网联”进行持续创新,推动汽车控制器领域保持较高速率增长。

  车用照明产品由控制器、结构部件、发光模组三大部分组成,并随着汽车技术的更新换代日益智能化。车用照明是集外观、功能件、安全件于一身的汽车零部件,包括前大灯、雾灯、尾灯、氛围灯等,其中车前大灯对安全要求最高。随着车灯光源技术的进步和汽车智能化的浪潮,车用照明正经历着剧烈的技术变革,LED光源方案正逐步成为主流,AFS、ADB系统渗透率持续提升,DLP大灯正成为未来智能大灯主流解决方案之一。

  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均突破3,000万辆大关,实现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市场占有率超过30%,汽车全年出口接近500万辆,中国首次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出口国。随着新能源汽车车型供给的不断丰富,智能化趋势不断增强,同时消费者对于自主品牌的忠诚度日益增加,我国的汽车工业呈现欣欣向荣之势,整体从政策驱动进入市场主导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目前车载控制器及车用照明领域仍主要由国际汽车零部件企业主导,但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的时代背景下,汽车供应链正在重塑,在国家政策支持和车企创新和降本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国产替代趋势在不断增强,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抓住机遇不断向高端制造业转型升级,有望在全球汽车产业链中提升价值地位。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专注于通用照明行业,并不断向车载领域拓展。产品涵盖民用照明产品、商用照明产品及车载产品三大品类,广泛用于民用及商用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所处行业动态、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有专门的供应链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签发《采购大纲》,明确供应商的选择和各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分配,下属子公司依据大纲实施具体采购。下属子公司除一般耗材可以自主采购外,主要的生产用原材料均由公司的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安排。在正常情况下,采购部一般采取按需采购的原则来采购原材料。在特殊情况下,采购部门会根据供应链管理委员会的授权进行战略采购行为。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的整体生产计划,由ERP、SCM等系统自动依据需求和存货量来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为订单生产方式,同时,针对部分型号的产品根据产能情况适当采取库存生产的方式,突出“高周转,低库存”的特点,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灵活多变地组织生产,能更加有效地运作来随时接受订单、随时生产,并且降低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

  通用照明产品:公司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民用照明、商用照明和智能照明产品及系统,同时通过公司不断拓展的销售渠道为用户提供需求分析、效果设计、产品定制、安装调试和售后运维等环节的相关服务。产品以直销给遍布中国和全球的分销商、批发商、渠道商和工程商为主。除此之外,在中国市场的照明工程业务则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取项目招标信息,准备设计方案,参加投标活动,中标后予以实施。

  车载业务产品:公司车载系列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汽车领域相关客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7亿元,同比增长0.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亿元,同比增长10.31%。

  报告期内,公司通用照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41亿元,下降2.77%;车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24亿元,增长43.7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24-00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倪强、独立董事窦林平、卫龙宝、叶慧芬采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窦林平、卫龙宝、叶慧芬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6,944,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882.25万元(含税),无送股/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若上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则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2024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4年度(具体时间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2024年度的经营目标,结合往年的相关交易情况,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提出预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倪强、独立董事窦林平、卫龙宝、叶慧芬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24-00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监事会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内控、三会的运行及董事与高管的本职工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和经营情况,与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并与公司合作多年,对公司业务比较熟悉,续聘其为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申请的银行授信为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各子公司2023年度发展势头较好,实现2024年的战略目标也比较乐观,因此风险可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开展适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况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贴近同行业和当地上市公司的水平,是合理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洁伟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运作,促进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发挥,并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24-007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5,582,242.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07,107,010.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944,5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822,543.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24-00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主要行业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其瑞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丽茵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建民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得到所有董事的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24-01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因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

  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品种和工具: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外

  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

  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

  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进行,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而进行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预计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

  2、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涉及关联方。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到期的外汇市场价格优于合约中约定的外汇价格的情况。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应收账款账期进行外汇回款预测,可能存在预测不准确和应收账款逾期而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3、信用风险:该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信用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实施过程复杂,可能存在因操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造成的风险。

  5、法律风险:若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授权各公司董事长决策该业务的实施和履约。

  2、公司严禁超过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

  4、公司将安排娴熟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辅导,并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报备文件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24-01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0日

  至2024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倪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