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查股网  2025-12-11 19:00  超讯通信(603322)个股分析

证券之星消息,12月11日超讯通信公开信息显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建华、总经理钟海辉、胡红月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收入核算不准确问题。超讯通信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对定制算力服务器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实际以通知发货的形式要求供应商直接将商品运送至客户处,有关商品运输由上游供应商承担,公司没有通过重大服务将该产品与其他商品整合再出让给客户,公司在该业务中应当被认定为代理人,按照净额法核算相关收入。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定期报告收入跨期核算问题。超讯通信2024年7月、8月向客户交付两批算力服务器并获取了客户签收单据,由于业务人员未及时在产值系统中提交交货数据,导致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少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内部控制不规范。一是客户信用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超讯通信在GPU购销业务和定制型算力服务器业务中对同一客户的授信额度过大,与有关客户的经营实力和资信状况不匹配,且长期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期管理过于宽松,未采取实质有效措施追回欠款,导致公司被供应商起诉并冻结银行账户,影响日常经营运作。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财会〔2010〕1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规定。二是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要求。超讯通信有员工同时为部分供应商提供服务,反映公司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和控制活动薄弱,公司对组织架构与控制措施的执行不到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足。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二十九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七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第六条规定。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如实反映上述问题,相关内容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对超讯通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梁建华、钟海辉、胡红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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