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股东超比例减持“罚单”落地 罚没近5000万元
我乐家居(603326)股东超比例减持一案有了最终结果。在9月15日公告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基础上,9月27日晚,我乐家居公告,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苏证监局对我乐家居超比例减持的股东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49万元,并处罚款 3295万元。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惩罚内容,基本一致。
于范易、刘某娟系夫妻,两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的全部股权。于范易、刘某娟、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签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承认互为一致行动人。
2019年3月12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我乐家居。2021年1月27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截至2023年9月4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约2244万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
今年9月5日至9月6日10点20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了持有的我乐家居2244万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具体来看,9月5日,于范易先是卖出了名下2个证券账户中我乐家居合计290.79万股,成交金额约4263万元。
9月6日9点25分起,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始持续减持“我乐家居”。当天9点51分49秒的一笔交易完成后,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计达到总股本的5.0059%。
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以后,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违规减持我乐家居合计666.48万股,合计成交金额约1.07亿元。
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的违法所得合计1653.49万元。9月8日,我乐家居公告披露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的具体情况。
江苏证监局认为,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股票的违法情形。
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49万元,并处罚款 3295万元。
其中,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38元,并处罚款5万元;对埃维商贸没收违法所得117.91万元,并处罚款230万元;对埃维创业没收违法所得401.14万元,并处罚款800万元;对埃维管业没收违法所得1131.9万元,并处罚款2260万元。
我乐家居股价从8月底开始迅速上涨,8月28日至9月6日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发生时,公司股价正处于高位。而自9月7日以来,我乐家居累计跌幅达33%。
我乐家居此前表示,前述超比例减持涉及主体是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独立财务投资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9月19日,我乐家居在业绩说明会上也表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工作要求,公司持续向股东履行了规则告知义务,后续将进一步加强提请股东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意识,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