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6-07 00:00  福蓉科技(60332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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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27证券简称:福蓉科技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3672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14点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前述文件以邮寄、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供核查;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福蓉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登记地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六)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卫、严思吉

  电话/传真: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7证券简称:福蓉科技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13672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如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杨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李杨,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李杨先生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在河北张家口市51393部队服役;1998年12月至1999年8月在家待安置工作;1999年8月至2003年3月在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崇阳国土所工作;2003年3月至2024年1月,历任崇州市国土资源局三江国土所副所长、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主任、崇州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崇州市羊马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崇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崇州市崇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成都蜀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市蜀州兴宇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市蜀州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崇州市蜀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李杨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杨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27证券简称:福蓉科技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13672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八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八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李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杨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意将《公司章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管理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进行必要的修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且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办理完毕相关备案手续后,该《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该《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该《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6月修订本)。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和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本)。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规范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该《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27日下午14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4)。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327证券简称:福蓉科技公告编号:2024-063

  转债代码:113672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将《公司章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管理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进行必要的修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且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办理完毕相关备案手续后,该《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