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3329证券简称:上海雅仕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集团”)和湖北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国贸”)的通知,雅仕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湖北国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已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北国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雅仕集团和孙望平先生于2023年9月20日与湖北国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湖北国贸受让雅仕集团持有的41,2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4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728,179,2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雅仕集团变更为湖北国贸,实际控制人由孙望平先生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3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雅仕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北国贸)》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同意湖北文旅集团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事项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23〕66号),原则同意湖北文旅收购上海雅仕26%股权,取得上海雅仕实际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3年12月18日,雅仕集团和孙望平先生与湖北国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024年1月3日公司收到湖北国贸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2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湖北国贸收购上海雅仕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1月9日,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雅仕集团和孙望平先生与湖北国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雅仕集团和湖北国贸的通知,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2024年2月5日。具体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雅仕集团和湖北国贸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已过户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雅仕集团变更为湖北国贸,实际控制人由孙望平先生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329证券简称:上海雅仕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望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采购和销售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和销售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329证券简称:上海雅仕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6日
至2024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3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会议联系人:金昌粉、杨先魁
联系电话:021-68596223
电子邮箱:info@ace-sulfert.com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