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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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新增/删除导致条款序号变化而无内容变更的未在上表列示。上述条款序号展示的为新修订后的条款序号。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故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铁山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上述申请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铁山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董事冯延昭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高海松先生(召集人)、黄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6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兼副总经理李铁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耿文亮先生代为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拟批准报出。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文字表述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4)。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 年10月27日下午17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拟批准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改并通过新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3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光伏封装胶膜/墙布、窗帘单位:万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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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光伏封装胶膜/墙布、窗帘单位:元/平方米;其他产品单位: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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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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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4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7日
至2023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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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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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9:30-16:3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22665
传真号码:021-69122663
电子邮箱:ir@hotmel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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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