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11-15 03:20  天洋新材(60333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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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4日

至202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00、议案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9:30-16:3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登记以股东电子邮件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22665

电子邮箱:ir@hotmel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将上述6,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将上述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将上述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6月18日将上述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将上述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25年10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204.60万元(包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480.7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1,666.2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出具相关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综上,保荐人对天洋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3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茹正伟先生、 毛曲波先生、李铁山先生、 耿文亮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来鹏先生、 殷庭兰女士、 陈喆先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来鹏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陈喆先生已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将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茹正伟先生: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75年8 月生,中共党员,DBA博士,机械电子、金融学专业,国家级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曾任常州市武进百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百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百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9月至今,任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茹正伟先生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中国光伏协会标委会委员、常州市新材料产业商会会长、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执行委员会副会长。

茹正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0,853,542股股份,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4.8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毛曲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11月生,大专学历,经济管理专业。2001 年4 月至今,任百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9 月至今,任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毛曲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铁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北银投资集团总裁助理、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韩国大元半导体包装产业中国区域销售经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00,049股,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0.42%,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耿文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2月出生,中国农工党党员,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海尔集团DPG集团信息化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双星集团战略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天洋新材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天洋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来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常州市电梯厂财务;江苏武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常州正则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常州正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兼任情况为:2021年3月至今任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创志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2月至今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来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殷庭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10月生,本科学历,执业律师,同时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及税务师执业资格。曾任职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分所初级项目经理,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助理,尤尼泰(常州)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现就职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殷庭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 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生,本科学历,执业律师,同时拥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金融)。曾任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4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王晓雪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代为出席及投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茹正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茹正伟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毛曲波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铁山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文亮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非独立董事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来鹏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庭兰女士;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喆先生;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独立董事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拟给予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9万元,即每人每月7500元(税前)。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0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