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3-20 02:01  百达精工(603331)个股分析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邵雨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邵雨田为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邵雨田直接控制的法人,因此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浙江奕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DUCBC78

成立时间:2019年04月11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818号3幢3楼

法定代表人:邵奕兴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环保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邵雨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邵雨田为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浙江奕成科技有限公司为邵雨田之子邵奕兴直接控制的法人,因此浙江奕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信用和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奕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购买生产TOPCon太阳能电池片的原材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该关联交易符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潘世斌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3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意公司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薪酬决策程序,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予以确认,对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4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为了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了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2024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了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上有话语权,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三)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可以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意制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公司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启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3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0,441,727.20元(按公司目前现有总股本202,468,6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60,000股后的202,208,636股为基数测算,具体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薪酬决策程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发生的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平、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的依据和原则公平、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2024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16号文件,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8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1日(星期四) 至03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aidap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3月28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8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长施小友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启斌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金礼才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易建辉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文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3月28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1日(星期四) 至03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baidap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6-89007163

邮箱: ir@baidap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9日

至2024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券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券融资业务所涉及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地点: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公司行政楼5楼;

5、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6、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4年4月8日下午5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

2、邮政编码:318000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电话:0576-89007163

5、传真:0576-88488866

6、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7、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260,000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2,468,636股减少至202,208,63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2,468,636元减少至人民币202,208,63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公司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0,441,727.20元(按公司目前现有总股本202,468,6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60,000股后的202,208,636股为基数测算,具体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8,903,086.53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14,162,997.39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152,008.41元,截至2023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21,483,490.01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0,441,727.20元(按公司目前现有总股本202,468,6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60,000股后的202,208,636股为基数测算,具体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