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32公司简称:苏州龙杰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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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2证券简称:苏州龙杰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葛海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2证券简称:苏州龙杰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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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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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示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2证券简称:苏州龙杰公告编号:2022-04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9,048.4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90.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64.3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336.42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252.73万元,使用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252.7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0,301.2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84.9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08.3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339.13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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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52.73万元。
其他有关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半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2.71万元。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2,339.13万元。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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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2证券简称:苏州龙杰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调整后的差异化分红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比例、转增股本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99,920股。以公司总股本166,513,2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99,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公司共计转增股本49,833,98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6,347,18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6,513,200股增加至216,347,1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66,513,200元变更为216,347,18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需要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更换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2证券简称:苏州龙杰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9月22日下午14:00—15:30在公司住所地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2证券简称:苏州龙杰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2日
至2023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3年9月18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9月21日8:00至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电话:0512-56979228
传真:0512-58226639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龙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