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31日晚间,四方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正在推进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之外,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郭之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