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2-26 02:46  龙旗科技(603341)个股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

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8,212,831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206,212,831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2,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8,212,831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3日(因原定上市流通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并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65,096,54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8,538,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557,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2,000,00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206,212,831 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5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32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18,212,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5年3月3日起上市流通(因原定上市流通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承诺,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8,212,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2%,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206,212,83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4.3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家数为32家。

(三)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3日(因原定上市流通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单项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情况,加总数据可能有尾差):

注:嘉兴云睿华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昆山云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澄迈仁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昆山仁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澄迈弘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昆山弘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五)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艳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五)《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张鲁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在2025年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4日

至2025年3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昆山龙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澄迈旗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葛振纲、昆山旗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两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携带原件。在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890866

传真:021-54970876

邮箱:ir@longcheer.com

联系人:周良梁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1号楼一层

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