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29 00:00  文灿股份(60334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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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转债代码:113537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唐杰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玉锋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玉锋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唐杰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玉锋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玉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唐杰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玉锋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玉锋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3537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墨西哥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国百炼集团下属墨西哥公司LBQFoundry,S.A.deC.V.(以下简称“LBQ”)及其代理律师通知,其与墨西哥税务机关的增值税重复缴纳争议之诉讼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LBQ主要从事重力铸造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在向墨西哥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多家境外供应商采购铝材时,因其所购铝材均交付至保税仓库,在其从保税仓库提取使用时与墨西哥税务部门产生增值税重复缴纳争议并诉至当地法院。前期公告情况具体如下:

  (1)行政行为:墨西哥税务局于2019年11月26日公函(编号:110-12-03-01-00-2019-8588),针对LBQ2015和2016财年的多份进口申请表,要求扣缴增值税(包括增值税、罚款、滞纳金及其他),金额为7,527,242.41比索。对于此项评税,LBQ首先向墨西哥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已向联邦税务法院提出异议,2022年5月16日取得不利裁定,之后提起宪法权利保护诉讼(宪法法院上诉),2023年9月,宪法法院认为税务局评税有误,判决联邦税务法院撤销2022年5月16日的判决并重新审理。目前,联邦税务法院已发出通知,要求税务局重新评税。

  (2)行政行为:墨西哥税务局通过2021年9月27日公函(编号:110-12-03-01-00-2021-5169),针对LBQ2017和2018财年多份进口申请表,要求扣缴增值税(包括增值税、罚款、滞纳金及其他),金额为124,173,015.53比索。对于此项评税,LBQ首先向墨西哥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已向联邦税务法院提出异议,联邦税务法院认为一罪不二审,判决LBQ胜诉,要求税务局撤销该项评税通知。2023年9月11日LBQ获悉,税务局已向宪法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项涉及的诉讼取得墨西哥法院终审判决,宪法法院驳回了税务机关的上诉,本项评税通知被撤销,LBQ无需承担相关评税支出。

  (3)重复行政行为:墨西哥税务局通过2022年1月7日公函(编号:110-05-03-08-00-22-145),对LBQ2017财年多份进口申请表,要求扣缴增值税(包括增值税、罚款、滞纳金及其他),金额为14,738,117.62墨西哥比索,对于此项评税,LBQ首先向墨西哥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向联邦税务法院提出异议,LBQ起诉请求确认税务局评税通知无效,联邦税务法院将第(3)项和第(4)项重复行政行为合并审理,并判决驳回LBQ诉讼请求。LBQ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第(3)、(4)项涉及的诉讼被墨西哥法院合并进行审理,并取得了墨西哥法院终审判决,宪法法院驳回了LBQ的上诉请求。目前,LBQ正在积极与税务局对第(3)、(4)项评税的执行金额进行谈判化解,争取获得部分利息及罚金金额的减免,最终执行的金额有待进一步确认。

  (4)重复行政行为:墨西哥税务局通过2022年2月8日公函(编号:110-05-03-08-00-22-298),对LBQ2018财年多份进口申请表,要求扣缴增值税(包括增值税、罚款、滞纳金及其他),金额为106,336,540.04墨西哥比索,对于此项评税,LBQ首先向墨西哥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向联邦税务法院提出异议,LBQ起诉请求确认税务局评税通知无效,联邦税务法院将第(3)项和第(4)项重复行政行为合并审理,并判决驳回LBQ诉讼请求。LBQ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第(3)、(4)项涉及的诉讼被墨西哥法院合并进行审理,并取得了墨西哥法院终审判决,宪法法院驳回了LBQ的上诉请求。目前,LBQ正在积极与税务局对第(3)、(4)项评税的执行金额进行谈判化解,争取获得部分利息及罚金金额的减免,最终执行的金额有待进一步确认。

  (5)行政行为:墨西哥税务局通过2022年6月17日公函(编号:110-04-02-2022-2367),对LBQ2019财年多份进口申请单,要求扣缴增值税(包括增值税、罚款、滞纳金及其他),金额为98,380,089.41墨西哥比索。对于此项评税,LBQ首先向墨西哥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向联邦税务法院提出异议,LBQ起诉请求确认税务局评税通知无效,被联邦税务法院判决驳回LBQ诉讼请求。目前LBQ已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其中第(2)项与第(3)项、第(4)项系墨西哥税务局对LBQ2017年和2018年的同一事项启动了两次稽核程序,所以产生了三次评税和诉讼。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及于2023年9月14日、2023年11月25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LBQ与税务局对第(3)、(4)项评税的最终执行金额进行谈判并确定为106,315,316墨西哥比索,其中,增值税缴纳金额为67,509,063墨西哥比索,滞纳金及其他费用金额减为38,806,253墨西哥比索,罚金全部减免。目前LBQ已向税务局全额缴纳了执行金额106,315,316墨西哥比索。

  LBQ本次缴纳了增值税67,509,063墨西哥比索,目前正在与当地税务局就本次缴纳的增值税讨论与沟通后续退税及抵扣事宜,具体的税务退税或者用于抵扣LBQ未来应缴纳的增值税事宜,LBQ将与当地税务局进一步沟通确认。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LBQ前期已对本次2017年、2018年的增值税缴纳争议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截至2024年6月底,计提金额为103,733,351墨西哥比索。本次LBQ和税务局谈判获得罚金和部分利息减免,LBQ实际缴纳的滞纳金及其他费用、罚金合计为38,806,253墨西哥比索,最终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并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解决诉讼,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首先公司对还在诉讼过程中的案件将继续积极应诉,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亦在与墨西哥税务部门进行谈判,尽量降低评税的罚金和利息的最终金额,尽最大努力降低本次增值税诉讼的负面影响。

  公司将持续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13537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重庆文灿压铸有限公司、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按计划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办理销户手续,注销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以后,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13537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公告编号:2024-063

  转债代码:113537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东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