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 告
证券代码:603356证券简称:华菱精工公告编号:2023-08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高鹏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鹏程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其所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高鹏程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鹏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高鹏程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高鹏程先生的离任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高鹏程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高鹏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高鹏程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贺加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贺加瑞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贺加瑞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贺加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贺加瑞先生,1989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项目。本科及博士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之后在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进行博士后研究。围绕高安全、高比能、长寿命锂离子电池及金属-硫电池中存在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开展了系统深入研究。荣获2020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自然类)。
证券代码:603356证券简称:华菱精工公告编号:2023-08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生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止目前,生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生敏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徐州工程机械研究所工程师、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经营管理部计划主管、原机械工业部农业装备司工程机械处及行业发展司技术改造处交流干部、徐工集团规划发展部技术改造经理、徐州液压汽动机械公司(现变更为“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州美驰车桥有限公司中方经理、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工集团国际发展部部长、江苏恒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郑州宝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3356证券简称:华菱精工公告编号:2023-083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旭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缺席1人,其中茅剑刚、凌云志、高鹏程、刘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黄超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参加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其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将贺加瑞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生敏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新的《独立董事制度》,原《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56证券简称:华菱精工公告编号:2023-084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金世春、姜振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制订的《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56证券简称:华菱精工公告编号:2023-08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拟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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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对照表中所列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个别文字表述、段落格式、标点符号等调整和修改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56证券简称:华菱精工公告编号:2023-088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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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9.5%股份且持有公司29.91%表决权的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11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1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2号喜马拉雅N座9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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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议案4、5、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股东及与该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1-18
授权委托书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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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