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0 00:00  盛景微(60337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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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渭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渭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渭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渭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渭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5证券简称:盛景微公告编号:2024-049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微信、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收回激励对象持有的财产份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故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其持有的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给无锡九安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对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5证券简称:盛景微公告编号:2024-050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彦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审计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收回激励对象持有的财产份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此次收回激励持有的财产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5证券简称:盛景微公告编号:2024-05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勇、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慧馨、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三)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5证券简称:盛景微公告编号:2024-052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1:30,15:0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3、电子邮箱:ir@holyview.com

  (四)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5证券简称:盛景微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