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8元。截至2024年1月19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6.6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863,346.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779,101.1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084,244.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4]210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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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4年1月19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8月7日,公司和公司子公司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芯”)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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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300.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5月1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80,802.59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且满足置换条件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10Z0073号)。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680,802.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2月23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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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累计实际收益854.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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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泽芯为募投项目“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会发生变化。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盛泽芯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等债权凭证(或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情况,已于2024年7月4日补充披露《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除此之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0Z001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盛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盛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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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详情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3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减值准备-1,142.42万元,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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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果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570.1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88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经测试,在2024年12月31日,上海先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2024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30.4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上述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将相应减少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42.4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4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5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holyview.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召开方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永刚先生、副总经理赵先锋先生、董事会秘书潘叙女士和财务总监张渭先生等(具体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holyview.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联系邮箱:ir@holyvie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