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4日晚间,ST东时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1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王江浩)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4日晚间,ST东时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1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王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