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6日晚间,八方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未就人形机器人业务进行布局,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编辑 张昕)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6日晚间,八方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未就人形机器人业务进行布局,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编辑 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