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03:31  金石资源(603505)公司分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10,其中议案10涉及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即公司章程第六条(关于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二十条(关于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修订生效将以议案5表决通过为前提。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2301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戴水君、张钧惠

电话:0571-81387094

传真:0571-88380820

邮箱:zhangjh@chinesekings.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南楼2301室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09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434,826,16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46,525股,以431,279,63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04,741.92元(含税), 占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0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以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434,826,16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46,525股,以431,279,637股为基数计算,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607,338,017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截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已生效银行授信到期后续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外币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商票贴现及保贴、贷款承诺、结构化融资、项目并购贷款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总额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董事会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公司资产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或质押,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抵押或质押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以上授权有效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13.审议通过《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发[2022]3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九名董事组成,现有董事八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补一名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应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职能、提高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拟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相应调整相关制度名称,同时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请公司于 2023年5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1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每10股送红股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23〕3168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433,564.7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46,928,940.4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692,894.0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39,145,780.77元。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434,826,16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46,525股,以431,279,63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04,741.92元(含税), 占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02%。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以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434,826,16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46,525股,以431,279,637股为基数计算,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607,338,017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2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新材料”)系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023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金石新材料提供累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元,下同)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4亿元(不含本次担保且不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0.86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仅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并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合计人民币9.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06%,无逾期对外担保,本次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金石新材料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 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债为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暂借款约1.56亿元。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融资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7C2G662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六路6号

5.法定代表人:徐春波

6.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金石新材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协议内容尚未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石新材料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战略的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方金石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体担保风险可控,考虑了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融资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仅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并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合计人民币9.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06%,无逾期对外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3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壹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0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九名董事组成,现有董事八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补一名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应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各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应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应黎明,男,1961年5月出生,1982年至1989年在仙居县液压件厂工作,担任采购主管;1989年至2005年在仙居县矿业公司工作,任供销科科长;2005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6,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王福良先生具备履职所需工作经验及相关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