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逾两千万元,绝味食品:早期发展业务不规范所致
红星资本局5月5日消息,近日,绝味食品(603517.SH)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绝味食品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合计2107.07万元未存入公司账户,构成经营性占用。
绝味食品证券办公室告诉红星资本局,公司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相关款项且未存入公司账户系“公司早期历史发展期业务不规范所致,公司已健全相关内控体系建设。”
《决定书》表示,决定对绝味食品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长戴文军、原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原财务总监彭才刚、财务总监王志华、董事王震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决定书》提及绝味食品的问题包括:绝味食品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和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
其中,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的事项是,2021年,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网聚”)转让部分持有的江苏和府股权,最终确认收入2800万美元,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14亿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6.21%。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公司在签署协议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决定书》显示,绝味食品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还存在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合计2107.07万元未存入公司账户,构成经营性占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此事项的整改措施,绝味食品表示,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2018年期间关于公司员工个人账户收取绝味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未存入公司账户的情况进行详细核查,核查出违规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合计2107.07万元。
公司已向相关责任人员追回上述违规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2107.07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项目。公司将按照《决定书》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公司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红星资本局致信绝味食品证券办公室,咨询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原因,公司早期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相关款项且未存入公司账户原因、细节及是否存在公司管理漏洞、员工挪用资金等问题。
绝味食品证券办公室告诉红星资本局,公司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相关款项且未存入公司账户系“公司早期历史发展期业务不规范所致,公司已健全相关内控体系建设。”而对于违规占用资金的员工职务,公司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员工挪用资金及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原因等问题,对方未作正面回应。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张露曦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