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立案后股价大跌,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查股网  2024-08-19 23:31  绝味食品(60351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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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阑珊编|深海

8月15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雷达财经注意到,绝味食品自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后,1个交易日,股价大跌。

8月16日,绝味食品股价大跌10.01%。8月19日开盘后,公司股价再度大跌,盘中一度创出12.21元的低点。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8月15日收盘时持有绝味食品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7月12日,绝味食品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22.51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14.16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1.06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绝味食品称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显示,绝味食品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