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30 公司简称:神马电力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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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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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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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30证券简称:神马电力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7月30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7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4。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30证券简称:神马电力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7月30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7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凌伯琴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情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4。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30证券简称:神马电力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4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99.99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1万元(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1年8月1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2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6,731.27万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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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共计人民币16,000.00万元,为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监管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3年6月29日,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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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净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8,283,057.17元比发行预案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低人民币201,716,942.83元,因此,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优化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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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5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5月;调整“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8月;同时,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公司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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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前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为利息收入。
(三)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28.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投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048号)。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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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项目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累计收益为人民币367.9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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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后续,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有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实施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附表1:
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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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5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5月;调整“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48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项目整体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8月。
注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公司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注6:“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整体项目预计达产时间为2025年5月,暂未实现收益。
注7:“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整体项目预计达产时间2025年8月,暂未实现收益。
注8: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金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不包含利息/收益等净额)。